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国(境)内对外社会合作工作。负责开拓社会合作渠道,负责有关合作协议的起草、签订和实施。协调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、学院落实合作协议内容;
(二)负责校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健全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体系,搭建校友联络与合作平台。
(三)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依法依规负责各类捐赠和基金会资金的管理。
(四)战略合作的规划与拓展、服务与评价。
(五)学校捐赠工作的管理、监督、评价与服务。
(六)校园合作共建的联络与服务。
(七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关注微信公众号